答:常住户籍是指当事人户口本首页“住址”一栏登记的所在地对应的户籍,每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非户籍:是指当事人离开户口本上的地址,在其他地方居住的需要申请领取居住证的具体地址。
一、户口本上曾用名是否可以保留两个
改了两次名字户口本上的曾用名只能出现一个。
根据公安机关申请增加曾用名管理规定,凡公民申请增加曾用名的,须由公民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且理由充分。理由充分是指申请人能提供曾经使用过需增加的曾用名的证明材料,如职工档案、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材料,最好是曾经在公安机关登记的名字。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个人申请、还有增加曾用名的依据或当地派出所的证明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
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随迁子女是指跟随父亲或母亲在一地生活、就学的非居住地户籍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子女。公民的户口登记项目中公民职业、服务处所、文化程度、公民婚姻状况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或出现差错以后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进行变更更正登记。办理户口登记事项变更一般需要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过公安机关的审核。
二、给孩子上户口需要什么资料
给孩子上户口需要以下资料,具体为:
1、父母双方双方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双方结婚证及其复印件;
3、孩子《出生医学证明》;
4、《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5、单位或街道的证明信;
6、准生证;
7、户口本。
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父母应携带以上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落户口手续,在派出所户籍部门指导下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当场出具打印的户口本。
三、居住证与暂住证有什么区别
居住证与暂住证的区别在于其本质。非户籍居民的短期居住可以申请暂住证,没有明确的权利和利益。长期居住在非本市户籍的,需要申请居住证。除此之外,还享有各种权利和便利的服务,如驾校管理、上学等。居住证不是户籍,居住证是在非户口登记的地方申请。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申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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