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住房公积金有哪些规定
时间:2023-05-30 18:01:16 33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8年10月8日发布收紧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公积金缴存人申请贷款时,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10倍,且不超过月缴存额对应的贷款最高额度;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房,需本人或配偶有一方为芜湖市户籍,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名下有住房的家庭,暂停发放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的通知

房金委〔〕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有序运行,防范资金风险。现就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通知如下: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公积金缴存人申请贷款时,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10倍,且不超过月缴存额对应的贷款最高额度。

2、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我市购房,需本人或配偶有一方为我市户籍,且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执行本通知第1条规定。

3、对名下有住房的家庭,暂停发放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4、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缴存人,办理购房首次提取时,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必须预留贷款额度的10%用于贷后还贷。

5、申请改善性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缴存人,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仅能用于还贷提取。

三、进城务工农民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继续执行房金委〔〕2号文件,不作调整。

四、本通知自2018年10月9日起执行,10月9日之前已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申请的,执行原政策,10月9日(含)之后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申请的,执行新政策。具体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8年10月8日

全文78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住房公积金 最新知识
针对芜湖住房公积金有哪些规定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芜湖住房公积金有哪些规定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