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有法律效力的。在离婚协议里面,我们可以约定不给抚养费,而且娃娃也不用去照顾妈妈/爸爸。然而这个事情,必须得两个人都愿意,而且得商量好才行,不能因为有一个人不同意就不行。也别忘了,这个条款还不能违法。按照我们国家的《民法典》来说的话,离婚之后,如果孩子归其中一个人直接养育的话,那么另一个人就得承担起部分或者全额的养育花费。具体需要支付的费用和时间,这俩人之间可以自行商议;但要是意见不合,那最后还是会让法院来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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