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入股的形式怎样的
时间:2023-06-23 09:44:23 9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种是卖方以其智力和研究、开发项目作为股份向企业进行技术投资,联合研制、开发新产品,共同承担风险,分享效益,这种技术入股叫作研究开发中的技术入股;另一种是卖方自己掌握的现成的技术成果折合成股份,向企业进行技术投资,然后分享效益,这种形式叫作技术转让中的技术入股。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国家科委《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问题规定》)等法律、政策的出台,客观上已为技术成果的价值化提供了良好的前提,其有利于提高技术出资人的入股积极性,并能够有效调动技术出资人积极实现成果的转化。但是,技术成果的出资入股不同于货币、实物的出资,因为技术成果不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实物,要发现其绝对真实价值相当困难,而且对其过高过低的评价均会损害出资方的利益,引起各种纠纷。

一、专利技术为什么不能作为资本金出资?

按照公司法规定,专利技术可以出资作为资本金的,但因要求过户后才能验资,所以成立公司首次出资不能用专利技术。专利技术出资也称专利技术入股,是指以专利技术成果作为财产作价后,以出资入股的形式与其他形式的财产(如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等)相结合,按法定程序组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经营行为。在运用专利进行出资中除了涉及专利本身的特殊性外更多的将涉及到《公司法》的领域。根据新《公司法》第27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在专利技术入股的操作中需要注意如下几方面的问题:第一,在实践中以专利技术入股的形式,包括用专利权入股的、以专利实施权入股的,还有把专利申请权也视为专利技术作价入股。根据新《公司法》第27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我认为此三项出资形式都是可行的,但实践中对于用后两种方式入股的,在一些问题的处理上还是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碍的,比如将出资转让的问题等。所以首先应该明确以专利技术入股的形式,当然,为了减少将来不必要的纠纷,我们应该首推以专利权入股。第二,注意以专利权入股需完成以下出资手续方可认定出资无瑕疵,首先须对专利的价值进行评估,然后专利权人依据设立公司的合同和章程到专利局办理专利权转移于被投资的公司的登记和公告手续,工商登记机关凭专利权转移的手续确定以专利技术入股的股东的完成股东投资义务的履行。第三,注意专利入股的必须是专利的合法权利人。并且在我国法律对能进行股权投资的主体是有规定的,无论是国有企业,法人内设职能机构还是个人进行专利入股都是存在一定的限制。第四,在使用专利技术入股时,还必须注意技术资料的交接和权利的移交;专利入股方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后续改进成果的权属和各方的违约责任。第五,对于专利入股需要特别注意专利技术的可靠性。不可否认由于审批专利的审查员受专利局文献存储量的限制和可能有的工作疏忽等原因,把不具备专利条件的技术授予专利权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在加之对于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是不进行实质审查的,所以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提出宣告专利无效的申请。一旦被宣告无效就不具备财产权的属性,就不能作为入股的技术。所以对专利进行必要的审查检索及在合同中约定无效后的处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第六,还有一个特别需要强调的问题,就是入股后涉及到的公司治理问题,我国原有的《公司法》规定无形资产的出资金额不能超过注册资本的20%,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对无形资产的比例可提高到35%。所以过去以无形资产出资的不可能成为公司的大股东,至少不会成为绝对的控股股东,因此在公司治理中只能处于附属地位。(但新《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公司法》已经取消了相关规定,对出资比例不做限定。)也就是说知识产权的出资比例最高可达到70%,可成为绝对的控股股东。

二、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是否征税

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非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企业符合条件的非专利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非专业技术一般包括工业专有技术、商业贸易专有技术、管理专有技术等等。而为了鼓励科技发展,国家给予非技术转让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如增值税的减免。非技术转让属于无形资产转让范畴,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非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需要注意的是,非专利技术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得高于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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