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园地上修建的看护房是大棚房吗?会被强拆吗
时间:2023-03-31 17:00:18 17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蔬菜大棚可以配建简易的生产看护房。要求是:

1、单层,且面积不得超过15平方米;

2、温室大棚等看护房用地面积每栋不得超过30平方米

注明:如果在看护房本身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下,被认定为违规,可以向行政部门申请复议。

一、相关规定

1、蔬菜种植可以使用基本农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4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0条均有明确规定,蔬菜生产基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2、设施农业用地应严格规制,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在对设施农业规制方面,国土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农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在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积极引导设施农业发展。

3、设施建设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

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耕地的,也应尽量占用劣质耕地,避免滥占优质耕地,同时通过工程、技术等措施,尽量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

4、生产设施用地。

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

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用地等。

5、附属设施用地。

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管理和生活用房用地、仓库用地、硬化晾晒场、生物质肥料生产场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道路等用地。

6、是否固化、对土地耕作利用是否产生影响为标准进行判断。

不影响土地耕作,仅用于辅助农业种植的简易大棚不属于设施农业。

全文73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土地管理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新时间:2024-07-19 15:15:10
查看土地管理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土地管理 最新知识
针对果园地上修建的看护房是大棚房吗?会被强拆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果园地上修建的看护房是大棚房吗?会被强拆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