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邢台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需要什么材料
1、发票(盖章)
2、费用明细清单(盖章)
3、诊断证明(盖章)
4、病历(盖章)(包括病历首页、出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全部检查报告单及全部医嘱)
5、就医备案登记表(盖所住医院章)
6、患者身份证复印件
7、持卡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卡复印件(各一份)
二、邢台市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办理流程
1、领取或在社保网站上下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按规定填写,并经外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认定的《申报表》;
3、将填好后《申报表》拿回分工负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进行确认。须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卡的,经审核确认后凭《申报表》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进行登记,然后到社保卡管理科办理全省异地联网卡的制卡手续;
4、办理报备后参保人员的个人社会保障卡不能在使用;参保人员回到须在就医的,应到市社保机构取消医疗报备,从次日起其个人社会保障卡方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
三、邢台市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备案登记
(一)转诊转院备案流程: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或者所住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确需转往本市之外医疗机构就医诊治的,须在住院前,持《衡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医院医保科审核盖章、主管院长签署意见)和社会保障卡进行备案登记。
(二)异地居住人员备案流程:“异地安置、驻外地工作、长期在外地居住”三类人员参照《关于对统筹区外异地居住人员进行就医登记的通知》(衡医保【2015】6号)要求,持相关表格和社会保障卡进行备案。
全文64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