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次盗窃应该如何认定和定罪
多次盗窃,是指行为人,在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量刑标准是什么标准
盗窃量刑标准是如下:
1.犯盗窃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2.犯罪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则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三、盗窃罪盗窃物品如何估价
盗窃罪盗窃物品估价的估值方式如下:
1.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但如果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2.盗窃外币的,按照盗窃时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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