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订舱委托书的主要作用有哪些
订舱委托书简称托书,是进/出口商为了买卖商品,通过船公司和货代公司进行船运进行订舱的申请书。
订舱委托书没有固定格式,不同进出口公司缮制的托书不尽相同,但主要内容都要包含在内。其中主要包括托运人,收货人、装货港、卸货港、唛头、货物描述、货物毛重、货物体积、运费的支付方式、所订船期,订舱章以及其他需求要在订舱委托书体现,例如目的港免用箱期申请等。
二、订舱委托书注意事项
(1)确认委托书所载品名是否是危险品,是否是液体(对接载液体以及电池有特殊要求)确认品名的另外一个作用就是查明货物是否对该产品存在海关监管条件。
(2)确认件数,确认货物尺寸体积是否超过装载装箱能力,确认重量是否有单件货物超过3吨如果超过3吨需要和仓库确认是否能有装箱能力。
(3)托书是预配舱单以及提单确认的初步依据,如果一次性正确可为提单确认省去许多麻烦。
(4)如需要投保,熏蒸、打托缠膜、拍照、换单、买单、要在订舱委托书显要位置注明。
(5)所订船期受到外商订购合同,备货时间,商检时间等制约,根据时间合理安排订舱日期。
(6)遇到拼箱出口未能按时出运,并未按时撤载,会产生亏舱费。
三、订舱委托书如何填写
(1)发货人(托运人)——填写出口公司(信用证受益人)
(2)收货人——填写信用证规定的提单收货人
(3)通知人世——填写信用证规定的提单通知人
一般在订舱委托书上会注明托运人、收货人、通知人这三栏为提单B/L项目要求。意即,将来船公司签发的提单上的相应栏目的填写也会参照订舱委托书的写法。因此,这三栏的填写应该按照信用证提单条款的相应规定填写。(具体可以参见提单条款的填制方法)
(4)信用证号码——填写相关交易的信用证号码。
(5)开证银行——填写相关交易的信用证开证银行的名称。
(6)合同号码——填写相关交易的合同号码。
(7)成交金额——填写相关交易的合同总金额。
(8)装运口岸——填写信用证规定的起运地。如信用证未规定具体的起运港口,则填写实际装港名称。
(9)目的港——填写信用证规定的目的地。如信用证未规定的目的港口,则填写实际卸货港名称。
(10)转船运输——根据信用证条款,如允许分批,则填YES,反之,则填NO。
(11)分批装运——根据信用证条款,如允许分批,则填YES,反之,则填NO。如信用证未对转船和分批作具体的规定,则应该按照合同的有关填写。
(12)信用证效期——填写信用证的有郊期。
(13)装运期限——填写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限。
(14)运费——根据信用证提单条款的规定填写FREIGHTPREPAID(运费预付)或FREIGHTTOCOLLECT运费到付。
(15)成交条件——填写成交的贸易术语,如:FOB、CIF、CFR等。
司实际情况填写。
(16)特别要求——如托运人对所订舱们有特殊要求的话,可以填在这一栏中。
(17)标记唛码——填写货物的装运标志,即通常所说的唛头。
(18)货号规格——填写货物描述。
(19)、(20)、(21)、(22)、(23)总件数、总毛重、总净重、总尺码、总金额——按货物的实际情况填写。
(24)备注——如有其他事项可填入备注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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