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算判刑,与有期徒刑的区别如下:
1.期限不同。拘役的刑期较有期徒刑短,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罪犯;而有期徒刑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适用于罪行较重和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
2.法律后果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满后再犯罪
的,不作累犯论处;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满释放或赦免后5年内,再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则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3.执行场所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或其他劳改场所执行。
4.待遇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1~2天,参加劳动的,可酌量发给报酬,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服刑期间不能回家。
一、被判刑后在哪被改造
被判刑后,根据刑罚的不同,服刑地点也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回家一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情给予报酬。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有劳动能力的,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二、什么是累犯类型
累犯类型分为两种类型如下:
1、一般累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或者赦免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罪犯;
2、特殊累犯:指因犯特定罪受到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或赦免后犯特定罪的犯罪分子。
所谓累犯,是指受刑罚执行或者赦免后,在法定期限内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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