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商家多收取款项的问题,可采取以下两种应对策略:
首先,尝试与商家进行协商,要求对方退还多收之款;
其次,倘若协商未果,消费者有权寻求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协助进行投诉。
在法律层面上,如果受益方并无合法依据而获取了不当利益,那么遭受损害的另一方有权向受益方提出返还所获利益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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