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相关的宪法以及法律制度当中,对于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买卖、租赁、出借,或者通过其他任何形式进行非法的转让行为,都做了严格的禁止性规定。
如果企业的营业性质、经营场所的地理位置出现变动,必须重新提交材料以申请新的烟草专卖许可证。
另外,对于那些利用各种手段进行的违规操作,如贩卖烟草专卖生产企业的许可证、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和各类准运证的,我们将按照刑法中的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五条
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