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地开发是拆迁吗还是拆迁
征土与拆迁之区分在于,前者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后者则主要针对土地之上的建筑物等要素。
对于征土,实施之动机源于公共利益;反之,拆迁更可能出自商业考虑或非公共权益。
其赔付原则既要公平适宜,又需充足合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
二、征地拆迁行使的是什么职能
在征地拆迁环节中,主要开展如下七个方面的任务:
1.土地及房产价值评估:通过深入细致的调研,确定被征用土地及其附着物的价值以及补偿金额。
2.协商与谈判:与被征收方进行真诚对话,共同商讨补偿条件,解决可能存在的争端和纷扰。
3.征地拆迁手续办理:遵循法定程序,办理各项征地拆迁手续,保证其合规性和公正性。
4.补偿金发放及安置:按规定向被征收方支付合理的补偿款,同时提供适宜的安置方案。
5.监管与管理:全程监控征地拆迁流程,确保所有操作符合法律法规,保护被征收方的合法权益。
6.社会稳定维护:妥善处理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各类社会问题和矛盾,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7.政策宣传与信息发布:及时传递相关政策信息,让被征收方了解政府决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全文66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