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种短期自由刑;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
4、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
拘役有什么特征
拘役的特征有: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刑期最短不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
3、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
4、拘役是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回家一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情给予报酬。
《刑法》
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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