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的效力是否需要公证
时间:2023-12-07 14:01:07 16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借款合同的效力是否需要公证

借款合同不去公证一样有法律效力,公证可以增加合同的保障。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二、借贷合同公证该怎么办理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应由借贷双方当事人或是当事人的代理人到当地公证机关办理,申办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即借贷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2.有保证人担保的借贷,应提交保证文书及保证人的身份证明和保证人有能力担保的证明。

3.以抵押作为担保借贷的,应提交抵押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抵押物为共有物的,应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共有人是夫妻的,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4.借贷合同或抵押借贷合同文本。

需要注意的是,民间借贷合同中,双方约定借贷利息的,一定要在协议中写明。否则,按照无利息借贷处理。

三、借款合同公证后能强制执行吗

借款合同经过公证之后可以强制执行,对于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则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章 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n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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