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应该怎么处理
时间:2023-03-09 09:52:24 37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第一,以双方共同名义出具借据,或以双方共同名义进行求借,不管该借款怎么使用(除出借人明知借款是用以诸如赌博、贩毒等非法活动外)即是用于一方个人使用,还是用于双方共同使用,均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第二,借时确系以一方个人名义所借,但所借款项确系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只要对方承认之或债权人能够证明之即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第三,借时系以双方共同名义所借,且言称用以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但借后确系用于一方个人使用,在没有向债权人声明并经同意或未经债权人追认的情况下,属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情形,此擅自行为对债权人无效,该借款仍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第四,借时是一方个人所借,且言明此款系其个人使用,借后确系为借款的一方个人使用,该借款应认定为借款方的个人债务。

第五,一方的借款,借时言明系个人使用,借后实际由对方个人使用,该借款仍应认定为借款一方的个人债务。

一、男方欠网贷可以离婚吗

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条件是感情破裂。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下列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

(1)夫妻一方为了赌博而背着配偶向第三人的借款。

(2)债权人与夫妻一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3)夫妻对婚后财产约定为归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

(4)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

(5)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的生活、医疗等费用的。

(6)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其人消费的。

(7)其他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

二、老公背着我贷款的钱,该怎么办

保存日常生活支出的收据等,以证明该笔借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因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借款并且该借款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同时夫妻双方可以婚内约定该借款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并告知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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