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不同意政府强征怎么办
农民不同意政府强征办法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作出的裁决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二、土地强制征收的补偿标准
土地强制征收的补偿标准一般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4.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5.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6.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7.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8.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补偿标准
9.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三、拆迁征地纠纷案件诉讼时效
拆迁征地纠纷案件诉讼时效的,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是6个月,提起民事诉讼一般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全文61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