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于酒后驾车行为的惩罚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将暂时扣留驾驶员的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还需处以一千元到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而受到过处罚,倘若再度出现同类型违法行为,则将会面临更加严格的行政处罚,其中包括十天以下的拘留,以及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且之前所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也将被依法吊销。
其次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情况,对此类严重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其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直到清醒的强制措施,其机动车驾驶证也将同样会被吊销,并有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更为关键的是,在法定的五年期限内,该驾驶员将无法再获得新的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二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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