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市分厅盐田分厅窗口提出申请,根据提示准备申请材料,自愿选择到窗口或邮寄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申请进行预审。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受理审查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提出审查意见,作出核查结论。
4.决定。批准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批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不合符审批条件的,不予通过。
5.领取结果。申请人自愿选择自取或邮寄的方式领取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无需预约。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3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正式设立批准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特殊环节
无
全文70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