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在离婚协议中对探视权进行明确的约定才能保障探视权得以行使。只有直接抚养方不履行协助义务或拒绝对方行使探望行为时,法院才可对其进行拘留、罚款。且法院又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若对探视内容约定不明确,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的探视权利很难得到有效保障。
一、没有抚养权有探视权吗
没有抚养权有探视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二、女方探视权是哪些意思
1、女方探视权是指的是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女方享有的探望子女的权利。
2、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系与人身有紧密联系的权利,应当属于亲属权,这种权利并不会因双方解除夫妻婚姻关系而消亡。
3、如果一方行使探视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以申请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4、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三、离婚协议中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
离婚协议中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可以约定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视权是通过诉讼请求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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