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租约包含哪些条款内容
根据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的必要条款有:标的物、租金、期限、用途、修缮责任等。在订立合同中应注意的是:
1.标的、出租房屋状况应在合同中具体话,表明具体地点、门牌号码、楼层、结构及附属设备等。
2.出租房屋的数量,应载明出租房屋的面积或间数。
3.租赁房屋的用途,是经营还是自住。合同中应明确用途,使承租人能按租赁房屋的使用性质正确合理地加以使用,避免使用不当而使承租房屋遭受损失。
4.租金及支付租金办法。应明确租金数额和出租标准,租金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5.租赁期限,包括起租日期和终止日期。
6.修缮责任。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如没有约定,则由出租方负责。合同中可以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正常维修,由出租人支付费用或从租金中扣除。
7.违约责任。双方可约定在违反合同时的责任,如违约金数额或支付标准。
8.其他如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优先购买权等。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遵从了文中提到的准备阶段的了解工作,并依据房屋租赁合同中的主要条款根据双方当事人实际情况具体签订,就会避免在房屋租赁过程中产生纠纷。
二、哪些情况下租赁合同会无效
下列情况下租赁合同会无效:
1.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不适格;
2.租赁的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
3.租赁的房屋属于违法违章建筑;
4.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
5.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
三、租房未到期不退押金
根据合同而定。租房合同没到期,若租赁合同明确约定租客租期未满退房或者转租时,房东可以直接扣除租客的押金,那么合同约定有效,房东有权不退还押金。若在租赁合同上没有对押金有直接约定的,押金应退给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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