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处理和索赔医院发生的医疗事故
处理和索赔医院发生的医疗事故的方式:
1.和解:患方和院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赔偿的和解协议;
2.调解:双方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3.在上述两种途径都无法达成赔偿协议的,则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赔偿。
二、什么情形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
1.医患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已经有医疗机构受理的;
3.该事件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4.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5.未取得行医资质造成医疗事故的;
6.相关医疗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医疗事故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发生医疗事故,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一般应该向医疗单位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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