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撤销依据: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符合有关善良风俗等情形。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派出所立案能撤销吗
派出所进行立案之后还是可以进行撤销的,具体而言,派出所如果查明没有犯罪事实,则可以撤案,但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是未达到刑法的处罚标准,则可以撤案,法律对此的具体规定是派出所对刑事案件进行立案后,会开展侦查工作,经过侦查后发现没有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微等情形的,可以进行撤案。因此派出所立案之后的撤案与否,还是要看派出所的侦查结果,从而看案件是否符合撤案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张的是其合法权益,且其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则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对该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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