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由于城市规划或土地开发等原因而进行拆迁,然后将这些房屋分配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的房屋。与一般的商品房交易不同,它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严格约束。此外,拆迁安置房也可以用于租赁,这使得它成为一种特殊的房地产投资和租赁形式。
拆迁安置房也可以用于租赁。拆迁安置房是指由于城市规划或土地开发等原因而进行拆迁,然后将这些房屋分配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的房屋。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拆 迁 安 置 房 与 商 品 房 交 易 的 区 别 是 什 么 ?
拆迁安置房与商品房交易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交易方式等方面。拆迁安置房的土地使用权为国家所有,而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为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拆迁安置房的房屋所有权归国家所有,而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归私人所有。在交易方式上,拆迁安置房需经过政府审批后才能上市交易,而商品房则可以直接进行交易。
此外,拆迁安置房与商品房在规划设计、建筑质量等方面也存在差异。拆迁安置房常常受到规划限制,房屋品质和功能相对较低;而商品房在规划设计上更加注重质量和功能,且不受规划限制。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与商品房在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交易方式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拆迁安置房适合短期内缺乏资金的购房者,而商品房则适合长期投资和自住需求的购房者。
拆迁安置房与商品房在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交易方式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拆迁安置房适合短期内缺乏资金的购房者,而商品房则适合长期投资和自住需求的购房者。此外,拆迁安置房常常受到规划限制,房屋品质和功能相对较低;而商品房在规划设计上更加注重质量和功能,且不受规划限制。因此,拆迁安置房和商品房在购房需求上存在差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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