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赔偿被驳回能不能上诉
国家赔偿被驳回一般是不能上诉的,但是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议请求,超过期限则无法再提出复议,因此应当了解清楚相关程序要求,尽早完成索赔程序。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二、国家赔偿的申请情形
申请国家赔偿的情形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认为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修正的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二)、(三)项、第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在刑事诉讼程序终结后提出赔偿请求,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赔偿请求人有证据证明其与尚未终结的刑事案件无关的;
(二)刑事案件被害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以财产未返还或者认为返还的财产受到损害而要求赔偿的。
三、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
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提出申请赔偿与法院进行受理立案;
2.法院相关部门进行审理审查;
3.法院对负有行政赔偿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
4.负有赔偿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决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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