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人可以在危急情况时订立口头遗嘱,但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应立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的遗嘱,并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口头遗产继承条件。
以下条件均满足时,遗嘱人可以订立口头遗嘱:
1.遗嘱人处于危急情况时,才能订立口头遗嘱;
2.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应当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
4.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口头遗产继承条件。
口头遗嘱的见证人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口头表达出其遗嘱内容,此时遗嘱见证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口头遗嘱的见证人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 必须是遗嘱人身边的亲友或者信任的人,而不是陌生人或者利益相关者。
2. 见证人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需要对遗嘱内容有足够的认知和理解。
3. 见证人需要在场见证遗嘱的危急情况,并且在遗嘱人表达完遗嘱内容后及时离开现场,以免影响遗嘱的真实性。
4. 如果见证人未能在场见证遗嘱的危急情况,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的见证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对遗嘱内容有足够的认知和理解,同时需要在遗嘱人表达完遗嘱内容后及时离开现场,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如果见证人未能满足这些要求,遗嘱可能会被认为无效。
遗嘱人可以口头表达遗嘱内容,但必须满足危急情况、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危急情况消除后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等条件。同时,遗嘱见证人也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对遗嘱内容有足够的认知和理解。如果见证人未能满足这些要求,遗嘱可能会被认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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