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债务哪些情况下为个人债务
1、债务在下列情况下为个人债务:夫或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并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一方擅自所负担的债务,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以及一方独自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所负的债务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处理
1、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干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3、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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