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执行了对方没钱给接下来怎么办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如果对方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话,只能中止执行。等对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话,可以恢复执行。
二、被执行人拘留也没钱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经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如果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三、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没钱还,会被拘留吗
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没钱还,正常情况下是不会被拘留的。
(一)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二)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情况。永久或长期无力偿还永久无力偿还是指已经完全不能负担起债务的偿还,完全没有还款的能力,只能通过债务人抵押或者没收现有的财产用于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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