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行为人因卖淫行为第二次被行政机关抓获,则对其适用的最高处罚是十五日的治安拘留,五千元的罚款。最高处罚即公安机关在对卖淫行为的处罚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幅度中的最高可处罚的限度。现在卖淫第二次被抓最高处罚是多少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n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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