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如果一方出轨的情形达到了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法院会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并会准予双方离婚;但如果一方出轨只是偶尔的,或者情节轻微的,法院会认为双方仍有和好的可能,不会判决离婚。
女方出轨离婚孩子会怎么判
女方出轨离婚孩子在两周岁以下的,一般随母亲生活。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
3、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主要考虑这几个因素:
1、是孩子的年龄;
2、是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
3、是双方的受教育程度;
4、是孩子的意愿;
5、是孩子的生活习惯;
6、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抚养意愿且有抚养能力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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