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员工在请假时最长不可超出20个工作日。工作人员在享有国家明文规定的各类公休节假日及假期之外,若遇到突发状况需本人离岗处理的,可以申请事假;但事假须由本人提前提请并得到相应层级权限的审核与批准,经由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签署核可之后,向人事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工作人员在一年内累计申请事假超过20个工作日或者一次性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的,其超过部分的工资将按照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算发放。
《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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