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时,我们可以明显地发现其本质区别在于,前者是在平等主体间产生的争议冲突,仅涉及民商法领域的问题;而后者乃是对社会整体造成重大威胁及损害的违法行为,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及司法处置程序均与刑法紧密相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第六条
规定了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经济犯罪处理。
对于子公司所产生的债务,母公司是否有义务负责承担,具体情况将取决于多种因素:首先,若该子公司为一个具备独立法律地位的法人实体,那么其应独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此种情形下,母公司无需承担其债务连带责任。
若母公司在对子公司的投资过程中存在资金不到位情况,或者根据有关协议约定,母公司需要对子公司承担债务连带责任时,那么母公司就需要决定是否愿意为此类子公司的外债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了。
关于债务承担的法律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必须存在有效的债务,此乃债务承担得以实施的先决条件;其次,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备可移转性特征;再次,作为第三方的法律责任承受者,必须与负债人或债权人就债务的确切转移达成共识、取得一致意见;此外,债务承担方式的制定、签署和履行都必须得到债权人的明确同意,如未获得债权人的同意,则债务承担行为无法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获得实际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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