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扣押押金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3-06-20 10:52:40 42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房东扣押押金的情形有:

1、到了退租时间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退租的;

2、超过缴纳租金期限仍未缴纳的(出租人有权从押金中扣取承租人应当缴纳的租金);

3、承租人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物品爱护屋内设施的。

一、承租人不交房租该如何处理

承租人不交房租,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先行履行催缴义务,经通知仍未缴纳房租的出租人有权扣取押金,扣取的数额应相当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同时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向承租人追究违约责任

二、房东可以扣除押金吗

一般来说,当事人都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义务,租赁期满后出租人应当退还承租人租房时交纳的押金,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形,房东可以扣押承租人的押金:

(一)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

租赁合同对租赁时间是有约定的,租房应交纳的租金也是根据租赁时间收取的。履行合同约定是双方的基本义务,如果到了退租时间,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退租,出租人有权不经承租人同意扣押租金。这种感觉情况下,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就租房期限及价格达成一致意见,重新约定押金,并签订新的合同。

(二)承租人没有定期上交租金

租房期间,交纳租金是承租人的基本义务,并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缴纳方式、缴纳数额、时间和地点缴纳租金。超过缴纳期限仍未缴纳的,出租人有权从押金里面扣取承租人应当缴纳的租金,其数额应当等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剩余的期满退房时应当交还承租人,不得无故扣押。

(三)承租人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物品

爱护屋内设施,保护其不被自己或他人破坏,如果承租期间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物品毁损的,应当将毁坏物品修复或向出租人进行赔偿。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未履行责任的,出租人有权扣押租金,扣押数额应当等于维修物品数额,如果不够支付的再向承租人索赔。

三、房东什么情况下有权终止合同,房屋租赁纠纷怎么举证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以后,双方都不能随意和擅自终止合同,但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房东是有权终止租房合同的。具体来说,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终止合同: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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