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手册;
(2)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加养老保险人员转移表》和《个人帐户明细单》。跨省社保转移
1、申请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的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2、离职证明、户籍迁出证明、工作调函(三者之一)。
3、办理流程:参保人本人持所需资料到参保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携《参保缴费凭证》交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接续手续。
一、跨省工作了原来的社保怎么办
按相关法律规定,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失业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二、社保转移需要什么手续?
1、参保人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到社保中心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向转入地的社保机构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3、转入地与转出地的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公函形式进行联系,完成养老保险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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