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二包工程款项拖欠的有效途径
时间:2023-08-15 05:54:17 31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解决二包工程款项拖欠的有效途径

解决二包工程款项拖欠的有效途径:

1.实际施工人应首先向合同相对方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

2.实际施工人可以发包人为被告直接起诉。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为方便案件审理,人民法院可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

4.发包人只在拖欠工程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二、工程款拖欠有哪些证据提供

1.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如营业执照或工商查询资料;

2.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3.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三、工程欠款诉讼有效期是多久

工程承包欠费诉讼的有效期为三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是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期限。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权利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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