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买家拍下货物但卖家尚未发货的现象,我们提供了简要的解决方案如下:
1、如货物仍处于待付款状态(待买家付款),买卖双方达成退款共识则可由卖家手动关闭交易或由买家自行撤销订单。
该订单下的支付期限仅有三天,逾期未付款将被视为交易关闭;
2、在买家已付款的状态下,买家有权立即发起退款请求,待卖家确认后即可完成退款流程。
若卖家未能及时处理退款,在买家申请退款满两天后,系统将自动退还买家已付资金。
同时别忘了查收~;
3、若货物交易已被关闭,卖家在交易结束后0至15天内未发货,买家仍可通过“已购买宝贝”进行投诉,选择“违背发货时间承诺”投诉。
提醒您,在卖家未完成发货前,交易均会保持为“买家已付款”状态,因此无超时现象,为了避免款项自动转出,请您务必主动申请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
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方式、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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