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诉讼状
时间:2023-06-21 09:06:51 38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民间借贷属于借款合同一类案由。借款合同主要包括金融借款和民间借贷,借款合同以借款人收到借款才成立,一旦第三人不愿意出庭作证,法院难以认定双方借款关系成立。借款人出借时应及时了解对方信誉度、经济状况、履行能力、有无担保物、查询有无上失信名单,不能看到眼前利息稍高,而出借他人。

一、恋爱期间的转款法院怎样认定借款

1、认定借款还是赠与,应综合考虑双方的感情程度、转款附言、金额的特殊含义、资金用途等因素。恋人之间的转款若没有赠与的意思,就应该在转款时表达明确,并留存证据。分手后才能追回借款,若没有备注是借款,就属于赠予,不能要求返还,

2、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承诺到期返还的合同,合同双方需达成出借和使用资金的合意,自然人之间的借款需出借人实际给付出借款项。构成民间借贷关系具有两个要件:

一是存在借贷合意;

二是出借人实际提供款项。借款到期后,出借人可以要求返还。

3、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方一经交付,不能要求返还。

认定借款还是赠与应综合考虑,双方的感情程度、转款附言、金额的特殊含义、资金用途等因素。

4、对于主张恋爱期间的借款,鉴于其关系的特殊性,在互相转款时要有明确的转款附言,并在微信、短信聊天中对转账性质予以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恋人之间的转款若没有赠与的意思,又怕订立书面的借款合同、签署借据破坏双方感情,就应该在转款时表达明确,并留存证据。如果分手后想追回借款,那就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订立借款合同,明确对利息进行约定。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二、出借人借款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民间借贷合同自借贷双方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或达成口头协议时成立,但借贷合同的成立并不意味合同已经生效。只有当出借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时借贷合同才生效。

三、借款合同违约金加收违约的利息合理吗

借款合同违约金加收违约的利息是合理的;民间借贷中,当事人同时约定了利息和违约金,系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示,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法院应予支持。

违约金与利息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违约金是基于对方当事人违约所产生的违约责任;利息则是基于迟延履行所应支付的资金成本。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规定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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