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已从2002年的60件增加到2009年的189件,连续7年呈现逐年增加趋势。近日,安徽省政府法制办公布了2009年省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情况。
据统计,2009年,安徽省政府对189件政复议申请,受理133件,不予受理56件。行政复议案件仍集中在土地、城建领域。其中,土地类行政复议案件65件,占36.5%,城建类行政复议案件21件,占11.1%。
安徽省法制办在对该省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分析时发现,执法人员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理轻证据、职权法定意识淡薄等问题,仍然是产生行政案件的主要原因。
集中在土地城建领域
安徽省法制办对去年省政府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分析表明,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呈现的案件类型相对集中在土地、城建领域。
在这两个领域,群体性复议案件较多,案件处理难度加大。在各类行政复议案件中,申请人5人以上的群体性案件56件,占行政复议申请总数的30%。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领域,案件数分别为24件、10件,所占比例分别为群体性案件的42.9%、17.9%。
安徽省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认为,不动产征迁领域群体性复议案件的大量出现说明,征迁过程中发生的矛盾,不再是个别的、单一的矛盾,已经成为影响较大、涉及人数众多的复杂性矛盾,这类案件的复议裁决与社会稳定紧密相联,案件处理难度较大。
针对行政复议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安徽省政府法制办与省国土资源厅开展了土地征收与行政复议专题课题研究,提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的对策。
和解调解结案比例上升
针对行政复议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安徽省政府法制办还与省国土资源厅开展了土地征收与行政复议专题课题研究,提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的对策。
在结案方式上,安徽省法制办办理的案件,通过调解或和解,双方达成协议,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而决定终止的案件10件,占行政复议决定的30%。
安徽省法制办主任陈军说,实践证明,发生在城市建设中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拆迁、征地等领域的群体性行政复议案件,因其涉及面广,法律关系复杂、利益冲突激烈,复议机关简单地维持、变更或撤销都不利于问题的彻底解决,甚至会引发新的矛盾冲突。复议机关在不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促使争议双方达成调解、和解协议,才能从根本上化解行政矛盾,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据了解,今年安徽省拟出台《行政复议案件和解调解办法》,对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原则、适用范围、程序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
畅通复议渠道
据介绍,2009年,安徽省政府法制办在做好省级行政复议工作的同时,围绕畅通渠道、提高质量、提升能力等方面,着力加强对市、县(区)人民政府及省直部门行政复议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对部分市县进行了抽查。举办了全省行政复议人员专项业务培训班。一些市县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已经超过同期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如宣城市、黄山市、滁州市2006年至2008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数分别是同期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2.85倍、1.75倍和1.18倍。
为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安徽省政府法制办于去年3月开通了网上行政复议申请系统,全年共收到网上申请32件,占行政复议申请总数的16.7%,网络成为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重要渠道。
安徽省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将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拟对《安徽省行政复议听证程序规定》进行修改,完善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增强听证实效,增强行政复议透明度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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