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了遗产继承人的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流程包括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证明材料和公证员审核材料等。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的顺序为:
1.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可以照顾公婆和岳父母,并且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也可以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一、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在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证明。
二、遗产继承公证的流程:
1、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证明材料;
3、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4、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综上所述,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称为继承权,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 民法典如何规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遗产的继承顺序,其中包括了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配偶和子女之间,如果存在法定继承人,则以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为准。如果配偶和子女之间没有法定继承人,则以遗嘱继承或者遗赠为准。另外,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继承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时,需要提交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的《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以及亲属证明。遗产继承公证的流程包括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证明材料、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以及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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