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强制险不可以上路,交通强制保险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法律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投保,没有交通强制保险,交警部门有权扣留车辆直至交强险,并缴纳保险费2倍的罚款。交通强制保险是保障车主权益的基本保险,如果不交纳交通强制保险,就不能办理车牌,不能正式上路,也不能享受一些基本保障。事故被公安部门发现后,不仅要缴纳交通强制保险,还要缴纳滞纳金和罚款,所以交通强制保险的办理不容忽视。
未投车辆强制险有什么后果
所谓车辆强制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稳妥机动车发作路途交通事故造本钱车人员、被稳妥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职责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职责稳妥。三个月内须投保,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本法令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投保机动车强制险。已经投保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职责稳妥的,稳妥期满,应当投保机动车强制险。
假如不投保罚款两倍,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则投保机动车强制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拘留机动车,告诉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按照规则投保,处按照规则投保最低职责限额应缴纳的稳妥费的2倍罚款。上路途行进的机动车未放置稳妥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拘留机动车,告诉供给稳妥标志或许补办相应手续,能够处正告或许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强制险过期了可以上路吗
机动车强制险过期了不可以上路,驾驶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由机动车所有人按交强险赔偿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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