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房产避免债务追讨
时间:2023-07-05 14:25:33 8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你欠人钱,是有时间的,过户住房也有实际时间,一对比就知道你是否欠债后转移资产。如果得到房子的付款买下,属于善意购买,过户后,不会追究房子产权,会追究你买房所得钱财。如果你没有收钱过户住房给他人,债主,可以起诉你的同时,申请冻结恶意过户转移的资产和住房。

房产转移怎么登记

一、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网上打印的原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单位申请人:

(1)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批准该法人、其他组织成立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2)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无需核验原件);

(3)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2.个人申请人:

(1)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无需核验原件)

(2)委托办理,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原件)

(三)转移登记分别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二、登记步骤

1、登录系统并在网上填写申请信息单位申请人登录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点击首页业务办理中的申请权属登记窗口,凭用户名、加密钥匙进入系统,在转移登记模块中填写房屋转移登记的相关申请信息。

2、网上打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单位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完成后,在线打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屋状况附表》(多套房屋时打印《房屋状况附表》)。

3、携带相关材料至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单位申请人持网上打印的材料和其他相关材料以及所有申请材料拍照或扫描形成的影像材料,到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个人申办转移登记的,可直接填写书面申请并携带相关材料到权属登记部门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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