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期目的差异显著: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专门为购房者量身打造的贷款品种,其循环仅仅限于购置房屋一项特定用途;反之,住房抵押贷款的授信对象更为广泛,涵盖了生产性需求以及消费领域等多方面内容。
然而,根据现行法规规定,此类款项不得用于购置房地产项目。
2.借款期限差异明显:
根据相关规定,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最长期限可以达到三十年(在诸多条件获得满足的前提下),相比之下,住房抵押贷款的最长期限仅为十年,两者之间的跨度高达二十年之久。
3.申请贷款所需文件差异较大:
相较于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申请住房抵押贷款所需提交的资料更多。
因此,对于尚未取得房产证书的新建房屋而言,无法通过银行办理相应的抵押贷款申请事宜。
4.政策环境影响差异明显:
受制于整体房地产市场政策环境的整体调控因素,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信贷政策受到严重影响。
然而,住房抵押贷款的政策环境相对较为独立,并未受到整体房地产市场政策的直接冲击。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抵押权转让时,应当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让后,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
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
抵押房地产转让或者出租所得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全文58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