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写好起诉状提交到法院。
2、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3、审理前的准备:
(一)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二)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三)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人民法院自行收集证据的范围)
(四)当事人的追加。
4、开庭审理:
(一)时间:答辩期届满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后进行
(二)程序:开庭3日前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
(三)确定开庭日期: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四)开庭审理
一、房屋转让纠纷怎么处理,如何起诉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并且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也可以口头起诉。
2、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或则口头起诉,要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裁定不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3、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15天以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5天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4、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并告知原被告。
5、开庭审理。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时间后,应当在开庭3天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二、不服上诉后应该多久才能去法院开庭
1、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3、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4、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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