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据问题,若控辩双方所呈交之证物未能充分证实犯罪事实的确凿存在,又或是证物之获取过程存有违规行为,那么这便极有可能成为辩护方进行无罪辩护的关键着眼点。
例如,证物之间存在明显冲突,导致无法构建起一个完整且连贯的证据链条。
其次,在犯罪构成要件层面上,如果犯罪行为与刑法所明确规定的特定犯罪的构成要件相悖,辩护方同样有权提出无罪辩护。
例如,犯罪主体资格不符,或者犯罪的主观心态并不包含故意或过失等因素。
此外,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法律明文规定的排除犯罪事由,若案件实际情况满足上述条件,辩护方亦可据此主张被告人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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