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行为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又触犯了新的犯罪,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如下:
1、如果行为人涉嫌重新犯罪,执行机关应该暂扣行为人的保证金,等到法院判决生效再决定是否没收;
2、如果行为人是故意重新犯罪,那么直接没收保证金。
一、取保候审期间二次犯同样的罪怎么办
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保证金。对故意重新犯罪的,应当没收保证金过失重新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的,应当退还保证金。对于取保期间重新故意犯罪的,公安阿机关可以视情况分别作出:1、没收全部或部分保证金,要求嫌疑人重新缴纳保证金、刑事拘留、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果嫌疑人被拘留或逮捕,刑事强制措施的时限从执行刑拘或逮捕之日起起算。
二、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没收保证金
可以没收保证金。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保证金。对故意重新犯罪的,应当没收保证金;对过失重新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的,应当退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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