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经过
5月23日,重庆晨报-上游新闻报道了四川中江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冯*喜被送违纪“喜报”一事,引发关注。
冯*喜被人以送“喜报”的方式举报,举报称其本人穿上万元衣服,其妻开**,家里还享有一套廉租房。举报者认为冯*喜存在违纪行为,并前往交警大队门口反映情况。
5月19日,四川省中江县公安局官方微博“@中江公安”通报称:中江县公安局对举报我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冯*喜涉嫌违纪的线索高度重视,配合县纪委开展调查。目前,正在办理中。
23日晚,中江县公安局又通报称,冯*喜配偶李某违规申请廉租房的问题属实,20日已退。21日,冯*喜被县公安局停止执行职务,配合调查。
二、法律解读
(一)申请廉租房时要提供以下文件: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或《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尚未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区拆迁办开具的房屋拆迁证明。
5、房屋已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6、配租申请人有其他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二)提出廉租房的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申请文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三)申请廉租房的后期流程:
1、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
2、经过初审、公示、复核程序确定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3、进入选房环节(由于现阶段廉租房源的数量不足可能需要按实际困难程度顺序选房。)
4、缴存拆迁补偿安置费、公布配租结果。
5、签约、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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