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建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2、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因政府的拆迁政策被拆迁,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拆迁安置房,且没有缴纳被拆迁房和安置房差价的情形,拆迁后置换的房屋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3、但是在离婚时,由于购得安置房时补偿的差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还建房能公证一下夫妻共同财产吗
为统一规划市政建设,需要对城市郊区农民原建住房进行拆迁,为妥善安置拆迁群众的居住用房,政府有计划地统一建房分配给拆除了原住房的居民。这种住房,称为还建房或统建房、统建楼。还建房与商品房的区别主要体现在:1.取得方式:商品房是以货币交易的形式购买,而还建房主要以补偿形式取得。2.土地的性质:大多数还建房是政府划拨土地兴建,土地性质为划拨地,而商品房全部是出让地。关于还建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看补偿安置协议中是否包含夫妻双方的安置名额以及被拆除的原有住房是否为夫妻或家庭共有。若是,则无需公证即可明确。如果还建房是在双方结婚后取得但并不包括夫或妻一方,则针对尚没有办理产权证的房产,一般公证处会拒绝进行公证,对于有产权证的还建房,在审核产证真实有效且双方约定合法有效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公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全文67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