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属于机动车,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从法定概念上比较,“机动车”包括了以机械和电能在内的所有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的轮式车辆,完全可以涵盖案中的电动三轮车的情况。而电动三轮车的情况不属于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因此,电动三轮车应该属于机动车。
一、法律上的机动车具体指的是什么
根据国家有关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标准的规定,机动车类型可分为如下几种:大型汽车:指总质量大于4500千克,或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各种汽车;小型汽车:指总质量在4500千克以下(含4500千克),车长在6米以下,或乘坐人员不足20人的汽车;专用汽车:指专门设备且有专项用途的汽车包括扫地汽车、仪器车、邮政汽车、汽车吊车等;电瓶车:指以电动机驱动,以电瓶为电源的车辆;三轮摩托车:指总质量在750千克以下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等等。
二、踏板电动车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1.时速在20-50km/h之间,且车重大于40kg以上的为电动摩托车,时速大于50km/h的也属于摩托车,以上几类电动车均为机动车类型。2.非机动车是指人力驱动或者是畜力驱动的车型。3.时速20km/h以下,且车重不大于40kg为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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