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继承流程如下:1、首先要由公司的其他股东一致认可自然人死亡,然后再公司持有的股权才可以继承;2、带上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遗嘱,还有变更申请的认可书,也可以带上两者的亲属关系证明,然后到工商行政部门填写股权变更申请书,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最后就可以修改公司的规章制度。
股权继承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对于股权继承,公司法第七十六条在实践中的运用,应当注意两点:
1、该条规定仅适用于自然人股东。也就是说,只有自然人股东死亡以后才发生股权的继承问题,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股东,则不能依据公司法的该条规定主张股权的合法继承。
2、该条所称股东资格的继承,应当理解为是股东资格的全面继承。既包括股权的财产权内容,也包括股权中基于股东身份所产生的人身权内容,实践中那种认为继承人只能继承股权中相应的财产权益-自益权,不能享有共益权的观点是根本错误的,与继承权的性质和法律的本旨是不相符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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