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证需要去公证处办理,一般的县、市都设立有公证处。具体如下:
1、申请办理涉及房产公证的,应当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2、申请办理涉及房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的也可向房产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一、办理房屋公证流程:
1、申请。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其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点或事实发生地点向公证人申请认证;
2、受理。如果满足公证要求,公证人将接受公证申请;
3、审查。公证处接受公证请求后,需要根据认证规则对不同的认证项目进行单独检查;
4、颁发公证书。在审查了满足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要求的申请要素之后,公证处将在受理之日起在指定时间内向双方签发公证证书。
二、房子做公正需要的条件:
1、继承房产办理过户;
2、赠与房产办理过户;
3、作为遗产分割的房产办理过户;
4、涉外和港澳台的过户房产。
办理房产公证需要带什么材料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如下的材料:第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第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需要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第三、申请公证的文件;第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需要提交财产权利证明;办理房产公证的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契税发票等相关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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