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侦大队民警接到线索,称2013年8月至2013年10月,聊城市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和德州市某机械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实际业务的情况下,仍向其虚开了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总金额299499.58元、税额50906.42、价税合计总额350356元。
民警立即锁定该案中购买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公司法人代表王某。民警核对王某所经营的机械有限公司的出入库业务清单后,王某只得承认了自己从聊城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发票税额的6.5%或7%作为回扣,购买其虚开增值税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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